會員福利

會員敬老金
1.會員本人之敬老金 : 壹仟貳佰元.
2.請領資格 : 凡屬本會會員,遵守本會組織章程,確實履行會員義務,年滿六十五歲且入會連續滿二十年年資者.
3.請領手續 : 由工會按會員之資料自動編冊給付.
4.發放日期 : 每年年底大會支付.
子 女獎學金
一.本會會員及其子女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提出申請 :
     1.申請之會員入會未滿一年(由申請截止日往前推算)者.
     2.未遵守會章程或決議案及未繳清會費者.
     3.就讀於補習學校或補習班無學籍者.
二.學業成績
      a.大專(不含空大及空專) : 公立學校,全年度平均分數75分以上;私立80分以上.
      b.高中(職) : 公立學校,全年度平均分數75分以上;私立80分以上.
      c.國中 : 全年度平均分數85分以上者.
三.各級獎學金發放名額及給付之金額
      a.公,私立大專院校每名發給獎狀及獎金1,500元整.
      b.公,私立高中(職)每名發給獎狀及獎金1,000元整.
      c.國中六名每名發給獎狀及獎金600元整.
四.應備證明文件 :
      a.填具獎學金申請書乙份
      b.檢附戶口名簿影本
      c.檢附全年度學業成績乙份(正本)
會員或子女特殊表現獎
1.會員或其子女特殊表現獎 : 獎狀壹張
2.請領資格 : 凡屬本會會員,遵守本會組織章程,確實履行會員義務者.
3.申請期間 : 於年底大會前由工會發函通知.
4.頒獎日期 : 每年底會員代表大會之日.
5.應備證明文件 : 台灣省,全國性或代表本國出國比賽並獲得優勝以上名次之獎狀影本或證明文件;若為子女得獎者,請再附上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本人死亡慰問金
1.會員死亡慰問金 : 伍仟元整.
2.請領資格 : 凡屬本會會員,遵守本會組織章程,確實履行會員義務者,申請件由配偶或子女提出.
3.請領時間 : 事故發生之日起,二個月內提出申請.
4.應備證明文件 : 訃聞或除戶謄本.
直系家屬死亡慰問金
1.會員一等親(指會員之父母或子女)死亡慰問金 : 參仟元
2.請領資格 : 凡屬本會會員,遵守本會組織章程,確實履行會員義務者.
3.請領時間 : 事故發生之日起,二個月內提出申請.
4.應備證明文件 : 訃聞或死亡家屬之除戶謄本(若不在同一戶籍,會員須再附上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乙份).

本福利辦法視經費而定,本會有權修改.